常建协[2013] 17号
本会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
为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创优争先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意识,根据《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修订版)》(常建[2007]233号)的规定,现就2013年度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1月24日,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见附件二)一并上报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2013年度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范围及条件、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按常熟市常建[2007]233号文规定执行。
3、申报的工程,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以质监验收为准),并在本会已申报创优目标计划的项目。
4、申报“虞山杯”优质工程土建项目,应有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申报表一份。其参建单位需要申报的,应单独自行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送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一并上报,材料单独申报的一律不受理。二次装饰工程需要申报的,须由装饰企业独立申报。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封面需加盖企业印章。
6、具体附件材料详见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电话:52893283
附1: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2: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3:监理企业所需材料。
附4:虞山杯评审办法。
附5:外地施工项目申报参评“虞山杯”优质工程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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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抄报:市住建局、市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