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协[2013]9号
各相关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设监理水平,切实提高监理企业创优争先意识。根据《常熟市示范监理项目评选暂行办法》(常住建[2012]202号)规定,开展2013年常熟市监理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现就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分别为每年度的3月1日-3月20日, 9月1日-9月20日。
二、申报范围:申报常熟市示范监理项目,其申报工程范围及条件按(常住建[2012]202号)文规定执行,其中2012年12月31日前开工的监理示范项目,无需申报创建常熟市监理示范项目计划表,就可直接申报参评,2013年1月1日后开工的项目必须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并经备案后30天内,向本会提交创建计划。创建计划所需材料详见(常住建[2012]202号)文第八条相关内容。
三、推荐申报时所需提交材料:
1、推荐表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机构人员证书(复印件)
4、监理规划
5、考核标准打分自查表
四、装订要求:推荐表一式两份,申报时请将申报项目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起上报。
五、具体附件材料请到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