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协[2011]25号
本会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
为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创优争先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意识,根据《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修订版)》(常建[2007]233号)的规定,现就2011年度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12年1月15日至1月18日,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见附件二)一并上报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2011年度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范围及条件、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按常熟市建设局常建[2007]233号文规定执行。
3、申报的工程,必须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并已备案的工程,并在本会已申报创优目标计划的项目。
4、申报“虞山杯”优质工程土建项目,应有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申报表一份。其参建单位需要申报的,应单独自行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送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并上报,材料单独申报的一律不受理。二次装饰工程需要申报的,须由装饰企业独立申报。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封面需加盖企业印章。
6、因2012年春节在1月23日,敬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在1月18日前申报结束。(联系电话:52893283)
附1: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2: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3:监理企业所需材料
附4:虞山杯评审办法
附5:外地施工项目申报参评“虞山杯”优质工程有关事项的说明
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报:市住建局、市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关于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施工项目申报参评
“虞山杯”优质工程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为鼓励常熟建筑业企业对外地开拓建筑市场,激励企业创先争优意识,为常熟建筑业树立良好信誉。根据相关会员单位建议,经市住建局同意,从2011年起,凡在常熟境外的施工项目满足《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规定,可申报参评“虞山杯”优质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常熟境外施工的工程项目,已在所在地申报了优质工程项目,可同时申报常熟市“虞山杯”优质工程项目,如在属地评上优质工程的,需经本会对申报资料审核,并报市住建局审定。(必要时也可派专家到现场核查)
2、若工程所在地未开展评优活动也可单独申报参评常熟“虞山杯”优质工程,但必须由本会派专家组考核。
3、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工程范围,申报时间与本市工程相同,省外工程必须在3月18日之前提供影像资料,以便供专家评审。
4、若有不详之处,请咨询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
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