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协[2008]8号
本会各会员单位:
为共同维护我市建筑市场良好秩序,有效防止工程招投标中的恶意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标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经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反复充分协商确定,在我市建筑行业推行以控制工程投标下浮率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诚信制度,并由各企业会员单位共同签订了企业诚信公约,现予以公布施行。在实施过程中再明确以下有关事项,请各会员单位一并遵守。
一、本会有管理职能的相关会员单位,应积极配合企业诚信公约的贯彻与实施,加强对建设单位和非会员单位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工程交易活动中的对接与记录工作等。
二、各签约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公约各项条款,信守承诺,并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
三、控制最高下浮率旨在防止少数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或成本指导价获取工程承包权,确保企业有一定合法利润。因此,最高下浮率标准将随市场环境变化状况作适度调整,届时由协会聘请权威机构测定,由协会公布。
四、企业缴纳诚信保证金的目的是约束企业自觉履行公约义务,便于对违约企业及时处罚。该笔资金集中收缴以后将设法回用于企业,初步设想用于投标担保金等,具体方案待研究成熟后再出台。鉴于装饰三级企业和监理单位承接工程的款项较小,保证金可减半缴纳。企业一旦因故退出协会不再在本市承揽工程,保证金可及时全额返还。
五、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诚信公约的行为,不论是中标还是未中标单位都应给予处罚。对受到处罚的工程项目和所在企业将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一定的限制。
六、协会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监督诚信公约的实施,及时收集汇总执行过程中的各方意见,适时予以修订完善;会同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地调处企业违约事项,协助做好诚信评价工作;认真收好用好管理好诚信保证金。
七、本通知自6月15日起施行,房屋建筑专业先行实施。请签约企业于6月15日前将诚信保证金缴至本会,收款户名: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常熟支行,帐号:32201986136051504625,其他专业在会签后生效。
附:房屋建筑专业签约单位会签名单
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抄报:市建设局
抄送:各行政管理部门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