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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苏建协(2009)第12号
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鼓励广大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按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苏建质[2008]66号文),经请示市建设局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受理200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及内容
申报200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的范围及条件、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按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苏建质[2008]66号)文(附件1)规定执行。申报200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应是2008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凡符合条件的工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工程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
    三、申报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申报200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应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该工程的参建企业、监理企业如欲申报也应自行填写申报表(参建企业应在申报表的右上角写明参建,监理企业写监理),并与有关材料一起送至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一并申报。
    四、申报工程的程序及要求
    1、申报200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应将申报表及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各市(区)建筑业协会,经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初审,并报各市(区)建设局批准后,推荐给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报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同意后报送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工程所在地属苏州市中心区域的项目,可直接送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2、申报200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的每个项目应交纳申报费300元。
附件(点击下载):
      联 系 人:程末霞   吴玮
      联系电话:65185453                   传真:65297291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九年四月十日
 
  抄报:苏州市建设局
  抄送: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