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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发展三项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协(2020)第3号

各市、区建筑业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现将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2020〕19号)《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发展三项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建筑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保障工程建设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建设项目安全用工、复工。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0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
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发展三项机制的通知(苏府〔2020〕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