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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市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今年六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我省被列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的试点省份,此项工作的开启将对我省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为全面落实电子注册证书使用和延续注册工作,受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将联合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本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公路工程五个专业延续注册前需要继续教育的、或超过三年未初始注册的一级建造师。

2、培训学时:主项专业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增项专业要求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3、报名办法:企业填报《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至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培训科(盖章原件一份,EXCEL电子表格一份,地址:黄河路219-1号509-1室,联系电话52177010,QQ邮箱:4245770@qq.com)。

4、培训办法:继续教育全程采用线上学习及线上出证的方式,协会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5、收费标准:每个专业主项600元/人,增项300元/人。收费形式和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建筑业企业接通知后,对本企业一级建造师持证注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委派专人负责,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6/t20210629_250608.html

附件2: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xls